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主体(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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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是有很多朋友们对于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定事由是什么这个信息比较感兴趣,那么小编也是收集了一些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定事由是什么相关的信息来分享给大家,希望你会喜欢哦。
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定事由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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