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对浙江祥源文旅及相关主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导读
4月11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主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浙江祥源文...
4月11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主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源控股)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截至2022年底,资金占用本金已归还。二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存在遗漏。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祥源控股、公司时任董事长(代总裁)赖志林、现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王衡、现任董事会秘书王琦、时任财务负责人高朝晖、现任总裁孙东洋、现任财务总监徐中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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