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证监局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导读
7月9日,辽宁证监局发布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吴雪、李桂英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经查,发现公司在本钢板材股份...
7月9日,辽宁证监局发布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吴雪、李桂英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经查,发现公司在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及以前年度年报审计项目执业中,对存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发现公司未及时结算代采原材料港耗、途耗情况,未识别出公司相关报表科目存在错报。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辽宁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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