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分类试点的意见(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
今年3月22号中央下文,下达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指导意见,将在5年内对全国所有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分类,真正的分类改革应该要拉开大幕了。
如果自己已经是事业编制的人员,自己看看所属单位的情况,根据分类改革意见,就可以看出自己单位的未来去向了,也好有所准备。
所谓分类改革,即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为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行政的归行政,市场的归市场”,也就是说,分三类事业单位,行政类,生产经营类,公益类,行政类不用说,短期内参公,长期内就转成行政机构。
生产经营型的诸如报社,影视剧厂等,转制成为企业,也没用大的异议。
最难分类鉴别的估计就是公益类事业单位了,我把专家的原话转述一下,大家可以一起来分析一下: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
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这样分类也可以看作是按照公益属性的纯粹程度来划分的。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汪玉凯说,纯公益类的事业单位,是由政府出资保障的,不再允许其存在经营性活动。
比如乡镇诊所、社区医院等就属于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